当前位置:首页 » 门店推广 » 店面不开业

店面不开业

发布时间: 2021-10-24 15:25:04

店面暂时不营业,营业执照可以继续年审吗

可以年审;卫生许可证到期换证,如果卫生许可证过期先换证在年审执照

❷ 没有营业店面,可以申请营业执照吗

可以的办理营业执照,店面不干了,也可以继续用。

有营业店面,租房也可以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的条件:

(1)需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是租的房子,还要租房协议书)。

(2)身份证复印若干张,一寸照片若干张。

(3)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再到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现在好象还得办行业代码证,在质检局。

(5)拿到税务登记证后申请发票,发票申请分2种:第一,按定税方法,即每月不管有没有营业额都是每月交纳相同的税额;第二是根据开具发票的金额每月按税率缴税

(6)整个过程收费大概在500元左右,时间大概是15-30天,各地不同。

拓展资料: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❸ 形容店铺已不开张的成语

关门大吉
【拼音】:guān mén dà jí
【解释】:指商店倒闭或企业破产停业。专

【出处】:茅盾《子夜》属五:“现在他们维持不下,难免要弄到关门大吉,那也是中国工业的损失。”

【示例】:生产不生产,认为和他毫无关系;不生产,~,那才好哩。 ★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三部
【反义词】:开张大吉

【歇后语】:工厂倒闭
【语法】:作谓语;指商店倒闭或企业破产停业

❹ 全年开业的门店,春节要暂停营业,怎么写通知

春节休假停业通知(标题,写大,正中),(提行,退2个字写)各位顾客:内因春节放假,本容店自即日起暂停营业,2014年*月*日正式开门,给你带来不便深感抱歉。祝大家新春快乐!(提行)特此通知 (提行,退右边)2014年1月*日

❺ 门面门头不报备就开业可以吗

要取得营业执照,做食品方面的要有餐饮经营许可证。

❻ 梦幻西游里的店面如果不开业,每天系统不会扣钱吧

一样要扣钱
只不过扣钱少

❼ 店面不营业了7/8年了营业执照不注销有什么影响吗

我国《关于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中有明确,失信企业的法定内代表人将被限容制高消费,不能贷款、不能坐飞机和高铁,其子女不能出国留学等。建议你还是尽早去注销营业执照。
办理个体户注销的流程有:
1、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
2、到工商局申请注销,填写并提交《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3、到所在主管税务部门的办税大厅核查已缴税款,取得完税凭证;
4、回到工商所提交完税凭证,领取个体工商户注销通知书。

❽ 如果租个店面一个月都没有开业,房东会说什么吗,还有就是开店的隔壁邻居会怎么想

只要你照常给租金,房东啥也不会说,隔壁邻居随他怎么想。

❾ 正月所有门面不让开门吗

正月所有门面不让开门吗,开门也没有人去,都在自己家里坐着看电视。

❿ 店面不开了,工商营业执照是否一定要注消

应该去注销或变更店面地址,不注销会有罚款,根据情节来说有的会比较严重。

第一、我国法律规定市场主体经营必须有固定场所,不能随便经营。

第二、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店面到期就属于地址不能使用了,需要去做变更,否则会有罚款或者吊销执照的处罚。

(10)店面不开业扩展阅读: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简化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程序,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工商总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6〕18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坚持依法实施、积极稳妥、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包括依申请简易注销和依职权简易注销。

依申请简易注销是指登记机关依个体工商户申请,适用本办法规定的简化条件和简化程序,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依职权简易注销是指登记机关对不主动申请注销登记且符合本办法规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依照职权予以注销登记。

第四条:本省辖区内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适用本办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办法:

(一)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有主管税务机关的个体工商户;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农民)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三)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未结情形的个体工商户;

(四)依法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指导全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

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和实施本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

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和实施本机关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

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委托基层工商所(分局)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主动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七条:登记机关对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申请人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个人经营的,由经营者本人在签名栏中签字;家庭经营的,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二)经营者身份证明;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承诺书;

(四)营业执照正副本。

营业执照因遗失等原因无法缴回的,由经营者本人到登记窗口现场提出申请,在《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中注明,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九条: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核准,并向申请人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当场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时,营业执照未缴回的,登记机关应当在作出准予注销登记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公告其营业执照作废。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又不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依职权予以简易注销登记:

(一)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关闭的;

(三)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含被宣告死亡)的;

(四)营业执照记载的有效期限届满未换发营业执照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的其他情形。

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未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视为其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实施依职权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调查核实。对拟予注销的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二)催告注销。登记机关对经调查核实后拟予以注销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可以取得联系的,应当告知经营者在限定的期限内主动申请注销登记;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和已告知限期申请注销登记但逾期仍未申请的,登记机关应当通过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发布拟注销公告,公告期为10日。

公告期内,经营者或其利害关系人对拟注销决定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核实。异议理由成立的,应当立即终止注销程序;异议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材料之日起10日内告知异议人。

(三)决定注销。拟注销公告期届满后,对拟注销公告无异议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应当作出注销决定。

(四)送达。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可以取得联系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送达;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登记机关应在作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五)材料归档。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批量办理,一户一档”的方式将依职权简易注销的材料归档到该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档案。

第十三条:简易注销的个体工商户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其债权债务仍由经营者承担。

第十四条:经营者或利害关系人对登记机关作出的依职权简易注销登记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注销登记申请。

登记机关应自收到撤销注销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并作出是否予以撤销注销登记的决定。决定予以撤销注销登记的,恢复该个体工商户经营资格,并通过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发布公告;决定不予撤销注销登记的,应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注销登记的事实和理由。

第十五条:被依职权简易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其名称自被依职权注销登记生效之日起保留1年。撤销依职权简易注销登记决定时,原名称已被他人使用的,应重新申请新的名称。

第十六条:本暂行办法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福建省工商局

热点内容
重百超市供应商系统 发布:2021-11-27 07:59:12 浏览:259
成都瓦尔塔蓄电池经销商 发布:2021-11-27 07:59:09 浏览:828
宁波办公用品供应商 发布:2021-11-27 07:59:05 浏览:753
广州人人店经销商 发布:2021-11-27 07:59:03 浏览:49
旺旺上海经销商 发布:2021-11-27 07:58:59 浏览:362
三折门上海经销商 发布:2021-11-27 07:58:20 浏览:207
澳洲保健品代理商 发布:2021-11-27 07:58:17 浏览:728
木旯代理商 发布:2021-11-27 07:58:15 浏览:464
供应商开发年度总结 发布:2021-11-27 07:58:07 浏览:578
汤臣钙片代理人是谁 发布:2021-11-27 07:56:27 浏览: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