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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的形式

发布时间: 2021-01-21 13:11:51

1. “连锁加盟”有几种类型

连锁可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正规连锁、自由连锁(也有称自愿连锁或自由联盟)和特许连锁。我们可以这样分别理解:

* 正规连锁:又称直营连锁或公司连锁。美国对它的定义为:由总公司管辖下的许多分店组成,它往往具有行业垄断性质,利用资本雄厚的特点大量进货,大量销售,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它是由一个公司、联合组织或个人投资,所有分店属于一个公司、联合组织或个人,分店没有法人资格;分店的所有权、经营权、人事权属于连锁总部,实行统一核算制度和标准化管理。

* 自由连锁:又称自愿连锁或自由联盟。日本对它的定义为:分散在各地的众多零售商,既维持着各自的独立性,又缔结着永久性的连锁关系,使商品的进货及其他事业共同化,以达到共享规模利益的目的。它明显的特点是各连锁成员具有法人资格,保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向总部交纳加盟金和指导费。连锁总部则利用规模优势,统一组织进货,协调各方面关系,向各成员提供有用信息,降低各连锁成员的经营成本。

* 特许连锁:又称合同连锁、契约连锁、加盟连锁。中国大陆对它的定义为: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统一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交付相应的费用。被特许者没有法人资格,但又保持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在经营内容、服务方式和外观装饰等方面又是高度的统一。被特许者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各自只与总部发生上下关系,但又要在合约的规则下形成特许者统一经营的外在形象,达到联合经营的规模效益。

2. 加盟方式有哪些

加盟指参加某一团体戓组织。 可拓展到商业领域,指商业品牌的代理加盟
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或者说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契约,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供销)的方面的无条件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
加盟的主要方式有:
1、自愿加盟
自愿加盟是指个别单一商店自愿采用同一品牌的经营方式及负担所有经营费用,这种方式通常是个别经营者(加盟主)缴交一笔固定金额的指导费用(通称加盟金),由总部教导经营的知识再开设店铺,或者经营者原有店铺经过总部指导改成连锁总部规定的经营方式。
通常这样的方式每年还必须缴交固定的指导费用,总部也会派员指导,但也有不收此部分费用者,开设店铺所需费用全由加盟主负担;由于加盟主是自愿加入,总部只收取固定费用给予指导,因此所获盈亏与总部不相干。
2、委托加盟
委托加盟与自愿加盟相反,加盟主加入时只需支付一定费用,经营店面设备器材与经营技术皆由总部提供,因此店铺的所有权属于总部,加盟主只拥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利润必须与总部分享,也必须百分之百的听从总部指示。
此种方式的优点是风险极小,加盟主无须负担创业的大笔费用,总部要协助经营也要分担经营的成败,但缺点是加盟主自主性小,利润的多数往往都要上交总部。
3、特许加盟
介于自愿加盟和委托加盟两方式之间,通常加盟主与总部要共同分担设立店铺的费用,其中店铺的租金装潢多由加盟主负责,生产设备由总部负责,此种方式加盟主也需与总部分享利润,总部对加盟主也拥有控制权,但因加盟主也出了相当的费用。
4、免费加盟
免费加盟这种方式在市场很少,这种方式不收取任何费用,这种方式加盟主要针对材料生产商和中小小型企业,他们利益来源于以技术入股、销售原材料给客户(生产厂家)来获取利润,这种加盟方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性高,可调性强。
缺点就是针对性很强,局限性很强,根据行业的分工不同,技术的应用领域来加盟,并且好多公司不会以不收取费用来加盟。

3. 加盟的形式

(Voluntary Chain)是指个别单一商店自愿采用同一品牌的经营方式及负担所有经营费用,这种方
式通常是个别经营者(加盟主)缴交一笔固定金额的指导费用(通称加盟金),由总部教导经营的知识再开设店铺,或者经营者原有店铺经过总部指导改成连锁总部规定的经营方式。
通常这样的方式每年还必须缴交固定的指导费用,总部也会派员指导,但也有不收此部分费用者,开设店铺所需费用全由加盟主负担;由于加盟主是自愿加入,总部只收取固定费用给予指导,因此所获盈亏与总部不相干。
此种方式的优点是加盟主可以获得全部大多数的利润而不需与总部分享,也无百分之百的义务需听从总部的指示,但缺点是总部因此可以不负责任,往往指导也较松散,此外店的经营品质也不容易受到控制。
许多台湾连锁饮食业多采用此种方式经营,现如今国内的男士美容院加盟连锁行业郑州凯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也采用这样的加盟模式,在国内掀起加盟狂潮。 (License Chain)与自愿加盟相反,加盟主加入时只需支付一定费用,经营店面设备器材与经营技术皆由总部提供,因此店铺的所有权属于总部,加盟主只拥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利润必须与总部分享,也必须百分之百的听从总部指示。
此种方式的优点是风险极小,加盟主无须负担创业的大笔费用,总部要协助经营也要分担经营的成败,但缺点是加盟主自主性小,利润的多数往往都要上交总部。 (Franchise Chain)介于上述两方式之间,通常加盟主与总部要共同分担设立店铺的费用,其中店铺的租金装潢多由加盟主负责,生产设备由总部负责,此种方式加盟主也需与总部分享利润,总部对加盟主也拥有控制权,但因加盟主也出了相当的费用。
因此利润较高,对于店铺的形式也有部分的建议与决定权力。日本多数便利商店体系皆采此种方式经营。 (Gratis Chain)这种方式在市场很少,这种方式不收取任何费用,这种方式加盟主要针对材料生产商和中小小型企业,他们利益来源于以技术入股、销售原材料给客户(生产厂家)来获取利润,这种加盟方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性高,可调性强。
缺点就是针对性很强,局限性很强,根据行业的分工不同,技术的应用领域来加盟,并且好多公司不会以不收取费用来加盟。
目前国内只有化工涂料行业有这种先例。也是发展最缓慢的加盟。

4. 加盟有哪些形式

1、自愿加盟

自愿加盟是指个别单一商店自愿采用同一品牌的经营方式及负担所有经营费用,这种方式通常是个别经营者缴交一笔固定金额的指导费用,由总部教导经营的知识再开设店铺,或者经营者原有店铺经过总部指导改成连锁总部规定的经营方式。

2、委托加盟

委托加盟与自愿加盟相反,加盟主加入时只需支付一定费用,经营店面设备器材与经营技术皆由总部提供,因此店铺的所有权属于总部,加盟主只拥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利润必须与总部分享,也必须百分之百的听从总部指示。

3、特许加盟

特许加盟介于上述两方式之间,通常加盟主与总部要共同分担设立店铺的费用,其中店铺的租金装潢多由加盟主负责,生产设备由总部负责,此种方式加盟主也需与总部分享利润,总部对加盟主也拥有控制权,但因加盟主也出了相当的费用。

4、免费加盟

这种方式在市场很少,这种方式不收取任何费用,这种方式加盟主要针对材料生产商和中小小型企业,他们利益来源于以技术入股、销售原材料给客户(生产厂家)来获取利润,这种加盟方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性高,可调性强。

(4)加盟店的形式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要加盟的总部必须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号,且代表签约的对象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总部必然要先拥有这个品牌的商标权才能授权给加盟者。

合同的签订要正式:签一份正式的书面合同。加盟的行为涉及到财产安全,以及加盟者与特许企业总部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此时合约的内容就相当重要,它必须是完整、合理且有效的合约,这样能减少日后的纠纷,给双方的发展提供一个正向发展的法律保障。

5. 连锁店的经营形式有哪些 它们各自有哪些特点

一、直营连锁(或正规连锁,简称RC),是连锁经营的基本形态。这是连锁企业总部通过独资、控股或兼并等途径开设门店、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和规模的一种连锁形式。连锁企业的所有门店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总部对各门店实施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即所有的店铺(store)都是由同一经营实体-总公司所有(company owned)。
直营连锁的特点:1、必须是同一资本开设门店,这也是直营连锁与特许连锁和自由连锁最大的区别。
2、经营管理高度集中统一。
3、统一的核算制度。
直营连锁的优缺点:高度集权管理可以统一调度资金,统一经营战略,统一管理人事,统一开发和利用企业整体性资源,具有雄厚的实力,易于同金融机构、生产厂家打交道,可以充分规划企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在新产品开发与推广、信息管理现代化方面也能发挥出整体优势。但是直营连锁也有难以克服的自身缺陷,由于直营连锁以单一资本向市场辐射,各门店由总部投资一家家兴建,因而易受资金、人力、时间等方面的影响,发展规模和速度有限。此外,各分店自主权小,利益关系不紧密,其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难以发挥出来。
二、自愿连锁(或自由连锁经营业,简称VC),自由连锁是企业之间为了共同利益结合而成的事业合作体,各成员店是独立法人,具有较高的自主权,只是在部分业务范围内合作经营,已达到共享规模效益的目的。即各店铺资本所有权独立,采用共同进货,协议定价的一种商业横向联合。
自由连锁的特点:1、成员店拥有独立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核算权。
2、总部与成员店之间的关系是协商与服务的关系。
3、维系自由连锁经营的经济关系纽带是协商制定的合同。
自由连锁的优缺点:优势在于,其门店独立性强、自主权大、利益直接,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连锁系统集中管理指导,有利于提高门店的经营管理水平;统一进货、统一促销,有利于各门店降低成本,享受规模效益的好处。因此,自由连锁具有较好的灵活性、转换性和发展潜力,它既具有连锁经营的规模优势,又能保持独立小商店的某些经营特色。但是,其联接纽带不紧,凝聚力相对较弱;各门店的独立性大,总部集中统一运作的作用受到限制,因而组织不够稳定,发展规模和地域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过于民主,决策迟缓,相对来说竞争力受到影响。
三、特许连锁(或合同连锁,契约连锁,加盟连锁,简称FC),这是总部与加盟店之间依靠契约结合起来的一种形式,即以单个店铺经营权的授权为核心的连锁经营。风靡世界的肯德基、麦当劳、7-11都是特许连锁组织的典型代表。
特许连锁的特点:1、特许连锁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
2、总部与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通过签订特许合约而形成的纵向关系。
3、特许连锁经营的所有权是分散的,但经营权高度集中,对外要形成一致形象。
4、加盟总部提供特许权许可和经营指导,加盟店要为此支付一定费用。
特许连锁经营的优缺点:特许连锁经营可以突破资金和时间限制,迅速扩张规模。刺激加盟店主更加积极肯干,有助于事业发展。可以降低经营费用,集中精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但是缺点也十分明显,加盟店有时闹独立,难以控制。个别经营失败的加盟店会连累总部声誉和使总部形象受损。当总部发现加盟者不能胜任时,无法更换加盟者。

6. 加盟形式有哪些有什么不同

我们经常会听到某某品牌加盟,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加盟到底有哪几种形式。其实,加盟形式种类有很多,依出资比例与经营方式大概可以分为自愿加盟、委托加盟与特许加盟。加盟形式1: 自愿加盟是指个别单一商店自愿采用同一品牌的经营方式及负担所有经营费用,这种方式通常是个别经营者(加盟主)缴交一笔固定金额的指导费用(通称加盟金),由总部教导经营的知识再开设店铺,或者经营者原有店铺经过总部指导改成连锁总部规定的经营方式;通常这样的方式每年还必须缴交固定的指导费用,总部也会派员指导,但也有不收此部分费用者,开设店铺所需费用全由加盟主负担;由于加盟主是自愿加入,总部只收取固定费用给予指导,因此所获盈亏与总部不相干。此种方式的优点是加盟主可以获得全部大多数的利润而不需与总部分享,也无百分之百的义务需听从总部的指示,但缺点是总部因此可以不负责任,往往指导也较松散,此外店的经营品质也不容易受到控制。许多台湾连锁饮食业多采用此种方式经营。加盟形式2: 委托加盟与自愿加盟相反,加盟主加入时只需支付一定费用,经营店面设备器材与经营技术皆由总部提供,因此店铺的所有权属于总部,加盟主只拥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利润必须与总部分享,也必须百分之百的听从总部指示。 此种方式的优点是风险极小,加盟主无须负担创业的大笔费用,总部要协助经营也要分担经营的成败,但缺点是加盟主自主性小,利润的多数往往都要上交总部。美国7-Eleven多采此种形式经营。加盟形式3:特许加盟介于上述两方式之间,通常加盟主与总部要共同分担设立店铺的费用,其中店铺的租金装潢多由加盟主负责,生财设备由总部负责,此种方式加盟主也需与总部分享利润,总部对加盟主也拥有控制权,但因加盟主也出了相当的费用,因此利润较高,对于店铺的形式也有部分的建议与决定权力。日本多数便利商店体系皆采此种方式经营。加盟形式4:免费加盟这种方式在市场很少,这种方式不收取任何费用,这种方式加盟主要针对材料生产商和中小小型企业,他们利益来源于以技术入股、销售原材料给客户(生产厂家)来获取利润,这种加盟方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性高,可调性强;缺点就是针对性很强,局限性很强,根据行业的分工不同,技术的应用领域来加盟,并且好多公司不会以不收取费用来加盟。目前国内只有化工涂料行业有这种先例。也是发展最缓慢的加盟。

7. 常见的加盟方式有哪些

1.加盟店对总部提供的“行销支援与辅导”不满意。(66%)
2.加盟店对总部提供之内“商品的价容格”不满意。(62%)
3.加盟店对总部的“政策配合度及执行力”很低。(49%)
4.加盟店对每月的营业额并不满意。(47%)
5.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对于“商品采购限制不得自行进货”的争议。(43%)
6.加盟店对于总部的举办和促销活动不愿配合。(40%)
7.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对于“商圈保障范围”的看法有分歧。(38%)
8.加盟店对于总部举办的“教育培训”不配合。(36%)
9.加盟店对“每月上缴的权益金与管理费用”有争议。(34%)
10.加盟店不能每月按时缴交货款。(32%)

8. 加盟店是什么意思

加盟的概念就是:

1、你出一定的费用拿到已经成熟品牌的使用权,同时这个品牌会给你相对成熟和成功的管理模式帮助你的门店成功。

2、具体可能牵连到的费用是加盟费,品牌保证金和一些培训费等等。但是也有很多刚刚准备开始连锁的品牌会给你很大程度的支持。

总之,加盟就是你交学费学习他们的经营管理之路,同时帮助他们的品牌更加壮大。

(8)加盟店的形式扩展阅读:

加盟店是一种新起的行业,而要做好加盟行业哪应该注重很多方面,下面我们来说说连锁加盟几个重要之处。

加盟店主要员工的聘用:有些特许经营体系对受许人及其主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有特别要求,如果主要经营人员变动,应事先通知特许人,新的人员聘用要经过特许人的批准。

1、开业培训:特许人一般都提供开业培训。但在其规定的地方进行。培训费有的已包括含在加盟金中,有的则需单独收取。一般差旅食宿是由受许人自己承担的。

2、开业筹备:从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到新店开业,有时需要几个月,有时则需要一年或更长的时间,通常特许经营人不仅仅是提供培训,还应该派专人支持受许人筹备开业。支持人员的相关费用通常规定有特许人承担。

3、开业仪式:比较隆重的开业仪式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方式,特许人都比较重视,但加盟者也要注意不要过分铺张,以免引起不良反应。

4、经营过程培训:经营中的培训是特许人对受许人的一项主要支持,但要防止培训的名目过于繁多,这反而会影响经营。这种培训的费用通常规定受许人自行承担。

5、专访加盟店:一般将定期访问加盟店的人员称为督导员,职责是监督和指导受许人的工作。

9. 加盟店怎么开形式如何

一般的流程都是你先知道要做什么或者要从事哪一行,然后网络相对应的关键词,找到中意的品牌商,然后通过电话形式或者是留言形式与品牌商沟通进行了解,中意的话就去实地考察,然后签订合同,不中意的话就换一家,重复上述流程;比如 一个宫崎骏迷要开店,他会搜 宫崎骏主题店 龙猫主题店 或者是动漫店 这些关键词,搜到的结果进行筛选就可以了,不知道你想做什么,没有经验的话选择这种形式一般比较好的,一般都会有有相关的培训和退换货之类的政策。

10. 直营店和加盟店的区别有哪些

直营店和加盟店在特点和法律关系上不同。

1、特点不同

直营连锁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集中统一于总部。所有成员企业必须是单一所有者,归一个公司,一个联合组织或单一个人所有;由总部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如人事、采购、计划、广告、会计和经营方针都集中统一。

而加盟店是总公司和加盟者之间的持续关系。总公司赋予对方一项执照、特权,使其能经营生意,再加上对其组织、训练、采购和管理的协助,相对的也要求加盟者付与相当的代价,作为报偿。

2、法律关系上不同

直营店的所有权属于公司并且由公司自己管理。由公司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须完全接受总部指挥。

而加盟店就是和总部相对独立的企业组织,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

(10)加盟店的形式扩展阅读:

1、直营店任务

主要任务在“渠道经营”,意思指透过经营渠道的拓展从消费者手中获取利润。因此直营连锁实际上是一种“管理产业”。这是大型垄断商业资本通过吞并、兼并或独资、控股等途径,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和规模的一种形式。

2、直营店形式

直营连锁的人员组织形式是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直营连锁的组织体系,分为上层是公司总部负责整体事业的组织系统;中层是负责若干个分店的区域性管理组织和负责专项业务,下层是分店或成员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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