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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 2021-06-17 01:07:58

『壹』 曹妃甸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有什么

一、鼓励招商引资的规定(暂行)
唐山市曹妃甸区鼓励招商引资的规定(暂行)
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大力鼓励和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引荐项目,促进开发大提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中的项目是指符合我区入区条件且在本区新注册设立的项目。引荐人是指为招商引资提供准确项目信息,全程参与且服务于该项目,并促成项目签约落地的组织或自然人。凡成功介绍和促进投资商到本区投资的引荐人,均可申报招商引资奖励。
第二条对制造业项目引荐人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享受奖励的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 亿元以上(含1亿元)或1000 万美元以上(含1000 万美元),且投资强度达到300 万元/亩以上(含300 万元/亩)或35 万美元/亩以上(含35万美元/亩)。
2.按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招商引资引荐奖励。固定资产投资达20 亿元以下的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 予以奖励。固定资产投资达20 亿元以上的项目,分段计算奖励20 亿元以下部分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 予以奖励20 亿元以上50 亿元以下部分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8 予以奖励50 亿元以上部分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6 予以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达2 亿美元以下的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2 予以奖励。固定资产投资达2 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分段计算奖励2 亿美元以下部分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2 予以奖励2 亿美元以上5 亿美元以下部分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予以奖励5 亿美元以上部分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8 予以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 万美元。
3.奖励资金在项目完工后兑现50%,项目正式运营后兑现其余部分。对于分期实施的项目,分期兑现。
第三条服务业项目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享受奖励的引进项目每年在本区纳税不低于50 万元。
2.自企业营业之日起三年内,每年企业经营收入或销售收入的1奖励该项目引荐人,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对本级财政贡献的5%。奖励资金在下一年度第一季度集中申报、兑现。
第四条引进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或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力强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
第五条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引荐人。多个引荐人的,由全部引荐人共同签署委托书,明确资金分配方案,委托其中一个引荐人申请奖励。
第六条本规定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由统计部门予以确认,并以此确定对引荐人的奖励金额企业经营收入或销售收入由税务部门予以确认。第七条引荐奖励的申请。项目公司注册之前,引荐人(个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有效证明,组织或机构应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域招商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未在项目公司注册前进行登记的引荐人不予奖励。引荐奖励的申请由项目所在园区或场镇报招商主管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奖励资金的兑现工作。
所在区域招商主管部门凭如下材料对制造业项目的引荐人进行审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完税凭证复印件、投资者出具的引荐者确认书、《引荐项目奖励申请表》,项目完工后由建设部门向招商主管部门提供项目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由统计部门向招商主管部门提供固定资产数额证明材料。所在区域招商主管部门凭如下材料对服务业项目的引荐人进行审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完税凭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经营收入或销售收入额度的证明文件、投资者出具的引荐者确认书、《引荐项目奖励申请表》。
第八条曹妃甸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属于本规定所称的项目引荐人。
第九条本区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招商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企业或个人获得的财政奖励资金应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
第十一条本规定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颁布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区招商局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施行期两年。
二、关于促进木材产业发展的意见
唐山市曹妃甸区关于促进木材产业发展的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扩大木材进口量,加快引进加工贸易企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曹妃甸木材产业向高层次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在曹妃甸区注册经营,并经区政府(工业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木材贸易加工企业。
第三条:
主管部门
本意见由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管委会会同区财政部门执行。
第二章:
支持政策
第四条:
进口木材补贴
对在曹妃甸区注册且投资规模达到1亿元以上的木材加工贸易企业,从曹妃甸口岸进口木材(包括木制品)并在曹妃甸区经营销售的,按照实际进口量,区政府按照进口木材(包括木制品)每立方米(每吨)2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对在曹妃甸区注册的一般木材贸易企业,从曹妃甸口岸进口木材(包括木制品)并在曹妃甸区经营销售的,按照实际进口量,区政府按照进口木材(包括木制品)每立方米(每吨)1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第五条:
检疫除害费用补贴
对从曹妃甸口岸进口的木材,按照国家规定在曹妃甸检疫除害区进行熏蒸处理的,对曹妃甸木业有限公司按照每立方米2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第六条:
加工区厂房租金补贴
对在曹妃甸区注册的木材加工贸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用曹妃甸海森木业公司、曹妃甸洋森木业公司和曹妃甸木业公司原木加工区厂房,年加工能力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自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之日起,按照1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参照租用曹妃甸发展集团标准厂房政策,给予“前两年全免、后两年减半”的厂房租金补贴。原则上年加工能力5万立方米租赁厂房面积不超过2500平方米,租金补贴对象为厂房所属企业。
第七条:
项目建设补贴
对在曹妃甸区注册的木材加工贸易企业,按照法定最高年期(50年)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项目,根据项目投资强度给予支持。投资强度在200万元/亩以上的(含200万元/亩)项目,支持金额为固定资产投资的4%,平均每亩土地的支持金额不超过8万元。该扶持资金,在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且项目主体开工后,先行拨付2/3,其余1/3在项目完工后兑现。

『贰』 国家对企业入驻产业园有哪些优惠政策,需要具体的 江苏省对入驻产业园的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宿迁有个产业园区,园区提供 以下优惠政策: 1、免费办公:环境优美,配套完善,拎包入驻,租金“一免两减半”。 2、免费注册:工商登记、税务报道、银行开户全部免费,代理记账 300 元/月(小规 模,含税盘、刻章)。 3、绿色通道:企业入驻京东商城,降低注册时间 1-2 年和资质门槛,取证即可入驻。 4、资源扶持:每年 100 万京东免费流量支持入驻企业,龙观免代运营服务费。 5、人才服务:免费电商培训,提供低价招聘服务,500 人以内需求,2 周内到岗。 6、金融服务:引进京东平台的企业金融、千树资本等资源,并结合当地政府产业引导 基金,为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风险投资,FA 等全方位的金融信贷、投资融资等服务。 7、知识产权:提供知识产权检索查询、管理、布局、挖掘、保护到商业化全方位的服 务。宿迁窗口商标注册当日获取受理通知书,7 日可入驻京东商城。 8、税收奖励:政府面向基地小微企业采取超低税率及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支持: ①个独公司:可办理核定征收,所得税从 20%-45%直降为 1%-2%,可开普票/专票, 为企业节省逾 95%税负; ②个体户:默认核定征收,所得税 0.3%-1.1%不等,默认开具专票; ③基金类有限合伙:增值税、所得税奖励市级留存 100%; ④有限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奖励区级留存 100%。可以搜索龙观集团了解更多

『叁』 招商引资及招商优惠政策有何好的意见及建议招商引

招商引资在新形势、新常态下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如何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更好开展?谷川联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制定科学的招商思路
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之前,需对本地招商引资情况进行准确分析,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和盲目跟风,应积极谋划招商引资发展思路,坚持科学的招商引资工作方法,进一步发挥招商引资工作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促进财政收入提高,扩大社会就业,在招商引资中实现产业层次的提升,做到招商选资。
二、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定期召开招商引资工作例会,交流招商引资情况,协同解决问题,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搜集和整理工作。成立招商服务窗口,接待外来投资者想,详细为投资者讲解投资环境,为投资者选址提供专业意见。
三、加快项目承接载体建设
招商引资中的项目承接载体主要是工业园区,做好园区规划建设是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基础,完善园区建设,首先要完善园区发展规划,突出主导产业,设置新兴产业(如新能源、跨境电商、新材料等)园区和服务业产业园区,提高承接各类招商项目的能力。

『肆』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有税收优惠,季度退税的时候,需要比正常企业多报送哪几张财务报表吗

财政部及国税总局相关文件精神,不允许以招商引资名义的给予企业税收优惠版,更不存在退税的说法,权但是不排除地方政府为吸引资源给予企业一部分的“税收返还”,这部分税收返还地方政府往往以“补贴”的名义出现在企业的账务上,但是也查的很严,既然给了就得按规定做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
但是这样做账务处理肯定要涉及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所以建议和老板商量一下,挂应付账款或者其他应付款(权益之计,采纳与否自己考虑)。

『伍』 园区如何招商引资

1、围绕龙头企业、大项目招商
需要充分了解园区产业发展方向,集中力量对龙头企业、重大项目进行引进,推动园区重点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鼓励企业参与到新能源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中,转换提升传统产业,同时要注重引进先进技术,不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2、挖掘企业潜能 激发招商引资活力
目前,园区的招商都以“资本”手段促进产业落地进入园区,充分利用资本的支撑作用,探索出一条创新式“资本招商+资本运作+资产的增值”的招商模式。
第一步是成立投资基金平台,对有潜力的企业进行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
第二步是开发产业园区,将其落户在园区内,并吸引更多企业进来,形成集聚效应,充分利用资金的催化和杠杆作用,以产业落地园区形成,同时有助于投资融资平台的转型。
2017年,广州市通过国有投资平台成立一支投资基金,对GE全球医疗生命科学板块最重要的合作伙伴百济神州的生物药项目进行投资,在该项目的22亿元投资当中,百济神州自有资金只有2亿元,其余20亿元则是基金股权投资、股东贷款和银行商业贷款,推动其落户于新广州知识城,这对于新广州知识城园区打造、产业的加速发展和投资项目回报收益非常有益处。
3、采用“众创孵化”的模式
通过引入高精质量人才作为种子,吸引初创企业入驻园区,在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中快速成长起来,共同形成高新技术的生态圈,也有助于园区发展培育强大的人才支撑。
由此可见,园区的招商引资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政策优惠、地价减免、各种优惠补贴等基本配置,强大的服务支持带来的发展机会和经济效益才是产业园的重要需求。通过资金服务、龙头企业引领服务、众创孵化平台等方面来促进招商,做好园区,这是园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可以参考加盟六步法!

『陆』 软件园招商园区有哪些优惠政策

招商引资是指政府利用可支配的资源进行政策引导,舆论宣传,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一流投资环境,吸引投资者到本地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招商引资是经济区发展的产物,属市场经济的范畴。可以说哪里有经济区,哪里就有招商引资活动。招商引资随着经济区发展而发展,同时也推动着经济区的发展。招商引资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人们认为具备一定的土地资源、优惠的政策以及廉价的劳动力,就可以吸引投资者,就是招商引资了。简言之,用土地资源、优惠政策、廉价劳动力换取投资者的投资,就是招商引资,其交换的过程就是招商引资的过程。这是狭义的招商引资概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一体化发展,投资者投资的交换需求不仅仅局限于土地资源、优惠政策、廉价的劳动力上,而是扩大到对其他经济资源上,招商引资活动存在于经济区用全部的经济资源同投资者投资行为的结合或交换过程,这是一个广义的招商引资概念,可用下列简单公式表示:招商引资=经济要素+投资力+投资欲望系数。
招商引资的二十个发展趋势
一、招商引资随着西部大开发和产业转移步伐的加快将深入下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快,资本跨区域流动、跨所有制合作日益频繁,外商投资“西进北上”步伐逐步加快,产业投资由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由大城市向城市郊区与周边地区的转移十分明显。用地用工用电用水紧张开始凸现,较高的土地价格和水电等生产成本上升,技术人才与普通劳动力短缺,企业膨胀速度与当地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发生矛盾,造成了东部沿海企业饱和性外溢。这为西部地区招商引资,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潜在性发展机遇。
二、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开始转变。随着投资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从片面追求招商引资额,转向追求招商引资质量。我国正逐步从“招商引资”进入“招商选资”的新阶段,重点引进高质量的企业,摒弃高能耗、高污染企业。
三、从盲目招商到科学招商。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从来者不拒到加以选择,从只重数量到也重质量,从粗放型到集约型,从忽略项目结构到优化项目结构。
四、既招外资又招内资。对内与对外招商业务将逐步统一,招商引资将变为内外资项目兼招,对内外资项目平等对待。
五、从优惠型演变为规则型和比较优势型。中国对外商投资逐步从非国民待遇过渡到国民待遇。今后主发靠良好的市场经济规则和比较优势。因为优惠政策正在普及化,作用在弱化。
六、从地区倾斜变为产业倾斜为主。《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均已公布实行。
七、中西部地区到东部地区招商。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会组团到东部沿海发达省市,以举办招商洽谈会、招商项目推介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招商,吸引产业转移资源,这种招商应注意避免承接东部“两高项目”西进。
八、招商引资活动专业化。为了从资本市场争取更多的份额,即成立专门部门,下拔专项经费,安排专门人员,工作人员逐步专业化和专家化。招商引资的运作方式日趋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这一趋势要求政府从台前退到幕后,把精力用于改善投资环境上,而把企业推向招商外资的主战场,让企业直接与投资商、合作者谈项目、图发展。
九、越来越重视三个层次的投资环境。指工业和服务业的配套能力。政府须做的是分的当地产业发展状况和产业优劣势,制定当地产业发展规划,选出一定阶段的重点支柱产业,给予支柱产业政策扶持,加快发展,延长产业链和培育服务体系。
十、从只招产业资本到也招其它行业资本。从只招产业资本(实业资本)创办工厂或生产车间,发展到既招产业资本,也招商业资本、金融资本、知识资本和风险资本。
十一、招商载体越来越专业化。专一化主要是指开发区倾向于发展单一行业的趋势。开发区经历综合化阶段、功能化阶段后,已经转变到专一化阶段,如软件园、数码园、中药园、留学生创业园、科技园等等。
十二、招商引资与各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战略密切结合。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或战略往往需要借助招商引资实现,如会展经济、旅游经济、循环经济、外资经济、飞地经济、候鸟型产业、体育产业和文化产业就需要招商引资为之服务。
十三、“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改革开放之前,国内资本市场以引进外资为主的“引进来”为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的国内经济的发展,沿海地区“走出去”开始变得活跃起来,深圳在“走出去”中走在前列。国家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深圳发挥外向型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走出去”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十四、投资促进与外交活动相结合。中国驻个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担负着管理和协调在当地开展的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活动的任务,今后,投资进活动将进一步配合外交活动,
十五、招商引资借助经贸洽谈会、文化节会成为区域经济的经常性工作。在深圳,重要的节会如高交会、文博会都安排有地方政府的招商洽谈活动。
十六、龙头企业是招商引资的重点对象。这种以产业链、龙头企业为特征的项目推介是先进理念、先进招商方式的体现。对于产业招商来说,有了龙头企业,更为需要的是配套支撑条件。
十七、地方政府评估引资效果从签约金额转向到位金额。在媒体关于招商引资的报道中,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不再把招商引资的效果放在签约资金数额的追求上,而是以实际到位资金数额做为招商引资所追求的目标。
十八、招商引资出现许多新形式。如扶贫招商、飞地招商方兴未艾。委托招商、以商招商、产业招商、项目招商等多种形式招商,不断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向纵深发展。
十九、投洽会成为国内招商促进的行业盛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于每年9月8日至11日在中国厦门举办。投洽会以“引进来”和“走出去”为主题,以“突出全国性和国际性,突出投资洽谈和投资政策宣传,突出国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突出对台经贸交流”为主要特色,是中国目前唯一以促进双向投资为目的的国际投资促进活动,也是唯一通过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全球规模最大的投资性展览会。
二十、网络招商越来越活跃,前景可观。这种招商方式不仅拓宽了招商领域,还大大降低了招商成本,受到投资双方青睐。全国各地地方政府,以及一些招商园区都建有招商网站,通过招商网站展示区域投资环境,招商优惠政策以及重点招商项目。令人瞩目的当属中国招商资网,它搭建了政府招商机构招商项目和投资机构投资意向对接的平台,通过"中国招商投资网"庞大的行业资讯。

『柒』 国家对工业园区及招商引资有什么优惠政策求大神帮助

一、企业准入政策 第一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外,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均可入驻园区。 第二条 入驻园区的企业和项目投资、产出强度必须达到135万元/亩、270万元/亩。 二、土地使用政策 第三条 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或年实现税金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用地按综合地价每亩6万元出让,或实行租赁方式租用园区土地。 第四条 基础设施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规划和建设,达到“七通一平”(即公路、电力、给水、排水、电话、电视、网络等通畅通达和场地平整)后提供给入驻企业。 第五条 园区自建标准厂房按优惠价出租、出售。 第六条 投资者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为50年。 三、税费优惠政策 第七条 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政策收取的城市建设配套费,50%安排给企业用于配套设施建设。 第八条 企业在开办、建设和生产经营中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第七条城市建设配套费),属县内收取上缴市级的,按最低限收取;属本级政府和部门收费权限内的,只收取工本费,其余一律免收或先收取后再安排给企业。 第九条 企业自项目建成投产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起,在享受国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前3年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县级财政分成实得部分全额安排给企业发展再生产,第4至5年减半安排。 第十条 企业在项目建设期和建成投产后,除所得税按第九条执行外,其他每年应缴纳的税收县留成实得部分,县财政在5年内按30%安排给企业发展再生产;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按50%安排。 第十一条 首次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或项目贷款,其生产设施固定资产贷款由县财政全额贴息3年。 四、服务保障政策 第十二条 园区企业入驻手续办理实行“代办制”。对入驻园区企业,自协议签订后,企业申办各种证照手续,在企业提供必要的报件下,可委托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全程代办。 第十三条 园区企业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一票制”。 第十四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外部环境问题,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有关乡镇及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第十五条 县政府保护企业合法经营,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到园区企业检查工作,必须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向园区企业摊派、拉赞助。 五、激励招商政策 第十六条 县级各部门向园区引进项目或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前5年,每年按其引进项目或企业上交税收县级财政分成实得部分兑现优惠政策后余额部分的10%,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第十七条 各乡镇向园区引进的项目或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上交税收,县级财政分成实得部分兑现优惠政策后的余额,5年内全部计入引进乡镇。 第十八条 个人或县外机构向园区引进投资额度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企业,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投产当年实现税金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限额100万元。 第十九条 县级各部门为园区建设和发展争取的项目资金,按实际到位资金的5%安排工作经费,最高限额100万元。 六、政策兑现程序 第二十条 企业及有关单位、个人向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政策兑现申请,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初审,报县政府审批后兑现。 七、其它 第二十一条 凡累计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或当年向本级国库实现入库税金1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县政府为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颁发“外来投资者绿卡”。 第二十二条 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0万元以上或年上缴税金1000万元以上的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 第二十三条 本文未涉及的优惠政策,凡国家、市、县有明文规定的,可同时享受。 第二十四条 自执行本政策之日起,国家和市、县出台新优惠政策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政策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希望采纳

『捌』 医疗器械产业园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长沙最大的医疗器械产业园就是麓谷医疗器械产业园咯,他是湖南唯一医疗器械产业聚集地哦。

『玖』 曹县(青岛)经济开发区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曹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改善曹县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客商来曹县投资,积极、合理、有效地引进资金,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曹县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一条 凡来曹县投资的县外公司、经济组织和个人,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均享受本优惠政策。
第二条 新建生产性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企业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的70%、后三年的50%由受益财政予以奖励;
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的100%、后三年的50%由受益财政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的产品研发和扩大生产规模。
第三条 对进入县(青岛)经济开发区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在工程建设中县级以下的各种行政性规费全免;开发区以外的项目按最低标准征收。
第四条 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工业生产性项目所需办理的一切证件手续,均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做到“一口办理、全程代办、优质快捷”。
第五条 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重点保护。不经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到企业检查、收费和罚款;不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到县(青岛)经济开发区内企业检查、收费和罚款。
第六条 新进境外项目的投资额按国家外汇牌价折算。
第七条 各乡镇招商引资时参照本优惠政策执行。
第八条 本优惠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县(乡镇)原制定的优惠政策与本优惠政策不一致的,按本优惠政策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曹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届招商引资的积极性,表彰奖励为曹县招商引资做出贡献的社会各届人士,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县外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工业投资项目的县内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引进人”)。
第二条 奖励条件
县外投资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境外资金按资金汇入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折算)。
第三条 奖励原则
招商引资项目不可分割,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引进人,奖金由获奖单位或获奖个人根据引进该项目有功人员的贡献大小、相关各方的事先约定以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协调分配。
第四条 奖励标准
凡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形成固定资产的5‰给予奖励,同时享受该项目形成地方财政收益5%的奖励,且可继承、馈赠。
第五条 奖金分配
(一)责任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引进的项目,计为责任单位的招商引资任务,以责任单位为奖励对象。
(二)非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引进人(指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经济法人、社会自然人等)引进的项目,以引进人为奖励对象。
(三)提供招商项目第一信息的有功人员,与获奖引进人协商分配奖金,比例不得低于50%。
第六条 奖励程序
(一)引进人应在项目开工后,持项目所在地(县经济开发区或乡镇)政府的确认证明、投资合同、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企业为营业执照),以及引进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报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经过初审符合条件的,建立《曹县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档案》。
(二)项目竣工后,引进人应向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提出奖励申请,填写《曹县招商引资项目奖励申请表》;接到申请后,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应在五日内进行审核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县政府。
(三)奖励实行即时兑现。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将奖励意见报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于五日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益财政兑现奖金;有异议的,由考核认定小组复核。凡弄虚作假骗取奖金的,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原出台的招商引资奖励规定同时废止。
第八条 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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