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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退出回报倍数

发布时间: 2021-03-05 09:00:29

❶ PE的IRR和平均回报率是怎么计算的呢 二者如何比较 还有,是基于P/E ratio 还是基于公司价值呢

IRR是使用抄复利计算,也就是使用贴袭现率使净现金流为“0”时的年有效回报率(贴现率)。特点是考虑到价值的时间因素。比如:投1000元得1050元,则IRR为5%。又比如:投1000元,3年间的利息分别为20,40,30并且第3年末收回本金1000,则IRR为2.99%。
IRR= 0= -1000+20/(1+r)+40/(1+r)^2+30/(1+r)^3 r= 2.99%

平均回报率仅为回报额占成本的比率。比如:投1000元得50元利息,则回报率为5%。 又比如:3年间的回报率分别为2%,4%,3%。则平均回报率为3%。 (2+4+3)/3=3%

P/E和Firm value都是与上市公司相关的评价指数,只有在判断是否投资某公司的时候作为参考指标(公司报表)。IRR和Average return都是针对某一投资项目评估时使用的指标(现金流)。我一般是分开使用的。

❷ IPO退出时的账面回报倍数是什么意思如何计算得出该倍数

就是风险投资在还没有上市之前投资的钱到二级市场卖出的收益回报倍数。比如当时投资100万100万股,到二级市场IPO之后,涨到50元1股卖出,就是50倍的回报倍数。

❸ 知名律师:股权投资如何退出才能达到最好效

中国股权投资历经20余年的蓬勃发展,资产管理规模已经超过5万亿元,每年投资项目数量近万个,投资金额超4500亿元。虽然主板、新三板、注册制等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渐完善,但退出依然是国内各大投资机构最为棘手的难题。

所谓退出是指股权投资机构在其所投资的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将其持有的权益资本在市场上出售以收回投资并实现投资收益的过程,退出也是股权投资的终极目标,更是判断一个投资机构盈利指标的重要参考,常见的退出方式主要有IPO、并购、新三板挂牌、股转、回购、借壳、清算等。那这些退出方式各有哪些特点呢?
2016上半年退出方式概览

根据已披露的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投资机构完成退出交易2053笔,其中新三板挂牌1644笔,占到退出的80%;并购150笔,在数量上首度超过IPO,占比7%;通过IPO退出的交易为146笔;而通过股转、回购、借壳等方式退出只占所有退出数量的2%。

1、IPO:投资人最喜欢的退出方式

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也就是常说的上市,是指企业发展成熟以后,通过在证券市场挂牌上市使私募股权投资资金实现增值和退出的方式,企业上市主要分为境内上市和境外上市,境内上市主要是指深交所或者上交所上市,境外上市常见的有港交所、纽交所和纳斯达克等。
投资机构支持上市企业数及融资

2016年上半年国内上市企业达61家,全球范围内总的有82家中国企业上市,居全球之首,而股权投资机构支持上市的企业为48家,实现退出的机构有146家;而在2015年,股权投资机构支持上市的企业多达172家,实现退出的机构有580家。

虽然通过IPO退出的案例占总退出的比重逐渐降低,但如果从账面回报率的角度来看,IPO依然是投资机构最理想的退出渠道。

表1 2016年H1 股权投资机构支持上市中国企业账面投资回报统计
数据来源:私募通

2009年到2013年,IPO退出的账面回报率从11.4倍一路下滑到3.02倍,但大部分时候依然高于其他退出方式的平均回报倍数。随着2014年牛市的到来,IPO退出案例数量飙升,平均账面回报率也大幅回弹至7.8倍,2016年上半年,48家股权投资机构支持的中企获得了4.67倍平均账面回报。具体来看,38家股权投资机构支持的上市中企在境内市场的平均账面回报为2.42倍,10家股权投资击鼓支持的上市中企在海外市场的平均账面回报高达14.50倍,境外市场回报远高于境内市场。其中投资回报最高的市场为纽约证券交易所,平均账面回报为47.57倍。主要是由于2016年上半年号称“妖股”的“无忧英语”于纽交所上市,拉高了平均账面回报率。

在证券市场杠杆的作用下,IPO之后,投资机构可抛售其手里持有的股票获得高额的收益。对企业来说,除了企业股票的增值,更重要的是资本市场对企业良好经营业绩的认可,可使企业在证券市场上获得进一步发展的资金。

虽然股市飙升的股价和更高的估值引发了公司的上市热潮,但就境内IPO而言,证监会放慢了上市公司的批准速度,再加之高标准的上市要求和繁杂的上市手续,还是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拒之门外。

IPO固然是好,但相比其他退出方式,IPO对企业资质要求较严格,手续比较繁琐,IPO成本过大,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企业IPO的成本均价为4500万。而且IPO之后存在禁售期,这加大了收益不能快速变现或推迟变现的风险。

2、并购退出:未来最重要的退出方式

并购指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购主要分为正向并购和反向并购,正向并购是指为了推动企业价值持续快速提升,将并购双方对价合并,投资机构股份被稀释之后继续持有或者直接退出;反向并购直接就是以投资退出为目标的并购,也就是主观上要兑现投资收益的行为,按现在的情况看,有些并购案是不得已而为。

并购案例数及并购金额

2016年上半年共发生股权投资机构相关并购交易994起,同比增长71.4%,环比上升42.6%,而退出的并购交易为150笔,占到所有退出的7%。

通过并购退出的优点在于不受IPO诸多条件的限制,具有复杂性较低、花费时间较少的特点,同时可选择灵活多样的并购方式,适合于创业企业业绩逐步上升,但尚不能满足上市的条件或不想经过漫长的等待期,而创业资本又打算撤离的情况,同时,被兼并的企业之间还可以相互共享对方的资源与渠道,这也将大大提升企业运转效率。

通过并购退出的缺点主要在于其收益率远低于IPO,退出成本也较高,并购容易使企业失去自主权,同时,企业还要找寻合适的并购方,并且选择合适的并购时机,对公司进行合理估值等也存在不小挑战。

监管部监管部门6月底表示,未来并购重组监管全面趋严,审核将减少中间地带,重组委的审核结果将变为“无条件通过”和“否决”两个结果,将之前占到七成的“有条件通过”砍掉,这标志着并购重组将更加规范化。2016年上半年并购退出首超IPO,未来将会成为重要的退出渠道,这主要是因为新股发行依旧趋于谨慎状态,对于寻求快速套现的资本而言,并购能更快实现退出。同时,随着行业的逐渐成熟,并购也是整合行业资源最有效的方式。

3、新三板退出:最受欢迎的退出方式

新三板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目前,新三板的转让方式有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两种。协议转让是指在股转系统主持下,买卖双方通过洽谈协商,达成股权交易;而做市转让则是在买卖双方之间再添加一个居间者“做市商”。

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及市值

2014年以前,通过新三板渠道退出的案例极为稀少,在2014年扩容并正式实施做市转让方式后,新三板退出逐渐受到投资机构的追捧。近两年来,新三板挂牌数和交易量突飞猛进,呈现井喷之势,2016上半年,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7685家。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8月23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已经达到8820家,而2013年年末新三板挂牌企业仅为356家、2014年为1572家、2015年为5129家。可见新三板已经成为了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最便利的市场,当然,新三板挂牌也成为受投资机构青睐的退出方式。为什么新三板退出这么受欢迎呢?

相对于其他退出方式,新三板主要有以下优点:

其一、新三板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且发展非常快;
其二、新三板市场的机制比较灵活,比主板市场宽松;
其三、相对主板来说,新三板挂牌条件宽松,挂牌时间短,挂牌成本低;
其四、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但是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退出价格却一直饱受资本市场诟病。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投资者门槛过高、做市券商的定位偏差、做市商数量不足、政策预期不明朗等造成。关于增加做市商、扩大做市商范围等改革措施未来仍有完善空间。

对企业来说,鉴于新三板市场带来的融资功能和可能带来的并购预期,广告效应以及政府政策的支持等,是目前中小企业一个比较好的融资选择;对机构来说,相对主板门槛更低的进入壁垒及其灵活的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制度,能更快实现退出。

4、借壳上市:另类的IPO退出

所谓借壳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操作手段。

虽然机构可利用自身资源帮助被投资公司寻找合适的“壳”,使其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套现退出。今年上半年,成功通过借壳退出的机构仅仅只有两家。

相对正在排队等候IPO的公司而言,借壳的平均时间大大减少,在所有资质都合格的情况下,半年以内就能走完整个审批流程,借壳的成本方面也少了庞大的律师费用,而且无需公开企业的各项指标。

但是借壳也容易产生一些负面问题,诸如:滋生内幕交易、高价壳资源扰乱估值基础、削弱现有的退市制度等。2016年上半年证监会监管不断趋严,尤其在中概股回归热潮下,对“壳资源”的炒作引起了证监会的极大关注。证监会于6月17日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重组办法继2014年11月之后的又一次修改,旨在规范借壳上市行为,给“炒壳”降温。国家监管政策的日趋完善和壳资源价格的日益飙升也导致借壳上市日渐困难。

5、股权转让:快速退出的方式

股权转让指的是投资机构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套现退出的一种方式。常见的例如私下协议转让、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即四板)公开挂牌转让等。

2016年上半年股权投资机构通过股权转让退出的交易有35笔,而在2015年,全年退出交易达到450笔。

就股权转让而言,证监会对此种收购方式持鼓励态度并豁免其强制收购要约义务,虽然通过协议收购非流通的公众股不仅可以达到并购目的,还可以得到由此带来的价格租金;但是在股权转让时,复杂的内部决策过程、繁琐的法律程序都成为一个影响股转成功的因素。而且转让的价格也远远低于二级市场退出的价格。

6、回购:收益稳定的退出方式

回购主要分为管理层收购(MBO)和股东回购,是指企业经营者或所有者从直投机构回购股份。

总体而言,企业回购方式的退出回报率很低但是稳定,一些股东回购甚至是以偿还类贷款的方式进行,总收益不到20%。故而上半年通过回购退出的交易只有7笔。

回购退出,对于企业而言,可以保持公司的独立性,避免因创业资本的退出给企业运营造成大的震动,企业家可以由此获得已经壮大了的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同时交易复杂性较低,成本也较低。但是对于投资机构而言,创业资本通过管理层回购退出的收益率远低于IPO方式,同时要求管理层能够找到好的融资杠杆,为回购提供资金支持。通常此种方式适用于那些经营日趋稳定但上市无望的企业,根据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创业投资公司向被投企业管理层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7、清算:投资人最不愿意看到的退出方式

对于已确认项目失败的创业资本应尽早采用清算方式退回以尽可能多地收回残留资本,其操作方式分为亏损清偿和亏损注销两种。近五年清算退出的案例总计不超过50家。

清算是一个企业倒闭之前的止损措施,并不是所有投资失败的企业都会进行破产清算,申请破产并进行清算是有成本的,而且还要经过耗时长,较为复杂的法律程序,如果一个失败的投资项目没有其他的债务,或者虽有少量的其他债务,但是债权人不予追究,那么,一些创业资本家和企业不会申请破产,而是会采用其他的方法来经营,并通过协商等方式决定企业残值的分配。破产清算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方式,优点是尚能收回部分投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意味着本项目的投资亏损,资金收益率为负数。

8、结论

新三板挂牌、并购、IPO、股份回购、清算等是目前市场上几种主要的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2011-2012年股权投资机构都以IPO为最主流的退出方式, 2013年全年境内IPO受阻导致IPO退出数量在2013年大幅度下滑,并购、股权转让、股东回购等退出案例数快速增长,到2014年形成了IPO、并购和股权转让在退出数量方面几乎“三足鼎立”的局面。2015年股权投资机构新三板退出案例数呈现爆发式井喷,贡献了接近50%的退出案例数量。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新三板挂牌目前已成为投资机构退出的最主要方式,公司挂牌新三板,给企业提供一个股权交易的平台,投资机构可在新三板协议交换以及做市退出;IPO是我国股权投资机构最愿意选择的退出方式,其投资回报率最高;并购退出更加高效灵活,越来越多的机构选择并购的方式退出;股份回购,在目标企业发展前景与预期变数较大的情况下,能够快速收回资本,确保了投资机构已投入资本的安全性;清算是投资失败时的无奈之举,清算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损失扩大化。

❹ 创业投资的不同定义

创业投复资是由确定多制数或不确定多数投资者以集合投资方式设立基金,委托专业性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主要对未上市创业企业提供权益性资本,并通过资本经营服务直接参与企业创业过程,以其获取企业创业成功后的高资本增值的一种特定类型的投资。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的国民经济刚刚走出“全面崩演的边缘”,企业技术落后和资金短缺现象极为严重,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中国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来克服企业面临的资金和技术困境。此时改革开放号角的吹响,也将西方的各种投资理念和工具引入中国,这其中就包括创业投资。

❺ 如何计算风险投资回报率

计算投资回报率较为适合的方法,就是“现金流法”。
1、 创建一个电子表格,excel就可以,不过我版个人推荐的是Google docs电子表权格,因为它可以更加便捷地与他人分享。
2、 列出单独一行来显示年数,我的建议是十年。
3、 在第一年的表格里,填入你所需要的总投资金额,用负数形式填入(因为是投资人把他们的钱给你用)
4、 从第一年到第十年,把给投资人的回报列在里面,这些数字用正数形式填入。
5、 然后把这两行数字相加,会得到一个“净现金流量”数字
6、 把这十年的总资金流入,总资金返还,以及净利润加在一起。
7、 然后计算这两个数字。“倍数”其实就是总资金返还除以总资金流入。然后使用“内部收益率”函数(IRR),计算出一个年均回报数字。

❻ 分析三种不同创业企业,指出他们的一致区别

创业投资,英文Venture Capital,venture一词的含义近于“谋取个人利益的大胆行动”(daring undertaking for private gain),有如下定义: 1.全美创业投资协会(NVCA):创业投资是由专业投资者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股权性资本。
2.英国创业投资协会(British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 BCCA):协会并没有公布创业投资的正式定义,但规定其成员为“积极活跃地管理资金,用于对英国未上市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机构”([institutions] who are active in managing funds for long term equity investment in British unlisted companies.)。
3.欧洲投资银行:创业投资是为形成和建立专门从事某种新思想或新技术生产的小型公司而进行的股份形式承诺的投资。
创业投资分析
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有过三种不同的表述:创业投资是投资于以高科技和知识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的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投资;创业投资是专门购买在新思想和新技术方面独具特色的中小企业的股份,并促进这些中小企业的形成和创立的投资;创业投资是一种向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建企业或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资本的投资行为。
5.美国《企业管理网络全书》:对不能从股票市场、银行或与银行相似的传统融资渠道获得资本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行为。 6.林德(Rind):
如果一项投资行为具备以下特征,即可称为创业投资:
--创立新企业或挽救、扩展现有的企业;
--投资于高风险、高利润的地方;
--进行投资之前,有周密的分析研究和详尽的调查工作;
--使用各种不同投资工具于不同的投资活动之上;--进行长期投资;
--直接参与所投资企业的经营,为其所参与的投资计划提供更多的附加值;
--努力使其资本利得最大化。
7.成思危:创业投资是指把资金投向蕴藏着较大失败危险的高新技术开发领域,以期成功后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商业投资行为。
8.万志勇:创业投资是指投资于创业企业,并通过资本经营服务,培育和辅导创业企业成长,以期分享其高成长带来的长期资本增值。它包含三层含义:
--投资对象是创业企业,以区别于对非创业企业的投资;
--不仅提供资本金支持,而且提供特有的资本经营等增值服务,以区别于单纯的投资行为;
--在企业完成创业使命后即退出投资,以实现自身的资本增值,进行新一轮的创业投资,以区别于那种长期持有所投资企业股权,以获取股息红利为主要收益来源的普通资本形态。
9.匡晓明:创业投资是由确定多数或不确定多数投资者以集合投资方式设立基金,委托专业性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主要对未上市创业企业提供权益性资本,并通过资本经营服务直接参与企业创业过程,以其获取企业创业成功后的高资本增值的一种特定类型的投资。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的国民经济刚刚走出“全面崩演的边缘”,企业技术落后和资金短缺现象极为严重,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中国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来克服企业面临的资金和技术困境。此时改革开放号角的吹响,也将西方的各种投资理念和工具引入中国,这其中就包括创业投资。
在此背景下,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允许以创业投资的方式支持具有较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从此拉开了中国创业投资发展的序幕。同年,财政部与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共同出资成立了中国首家创业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专门从事高新技术企业投资;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也纷纷效仿中央,开始成立创业投资公司对国有企业进行投资以促进其发展。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创业投资已经在国家层面受到了高度重视,如国务院于1991年颁布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允许高新E自主成立创业投资公司,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1995年和1996年,国务院又在《关于加强科技进步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中多次强调要发展科技风险投资基金;1997年,国务院组织七部委成立了“国家创业投资机制研究”小组,从此将创业投资发展正式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不仅如此,在美国经济强劲发展的影响下,创业投资这一概念也逐步渗透到社会各层面并频频见于各种媒体。中国创业投资公司是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诞生的,从一开始它就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这就意味着中国创业投资公司的早期发展更多的是体现政府意志。遗憾的是,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不论是政府的理念,还是科技体制和经济体制,都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萌芽阶段的中国创业投资公司举步维艰。
当然,经过萌芽阶段的探索,从中央到地方、从学术界到实务界,都对创业投资给予了高度关注,并逐步形成了推动中国创业投资公司发展的一致行动。应该说,正是这种高度关注和一致行动,促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中国的创业投资公司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鉴于创业投资对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支持和推动作用,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再到全社会,都对创业投资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与之相对应的是,各级政府开始积极探索吸引各类资本进入创业投资的路径。
1998年3月,在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民建中央提交了《关于尽快发展中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被列为当年全国政协一号提案),明确建议把促进创业投资作为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本政策,从此将创业投资发展推向高潮。1999年3月,科技部联合七部委颁布了《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允许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和融资担保基金的方式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并且还明确将中小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同年8月与12月,国务院又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就中国建立创业投资机制作出明确指示,特别是后者全面概括了中国发展创业投资的意义、目的、原则以及实施办法,是中国关于创业投资发展的框架性和纲领性文件。自此之后,深圳北京等地方政府纷纷效仿中央,提出一系列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
这一时期,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中国的创业投资无论在公司数量上,还是在创业资本总额上,都出现了惊人的增长。据统计,1997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仅有51家,而到了2000年,这一数额就达到223家,增幅达396.08%;相应的,创业投资管理资本总额也从1997年的101.2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512亿元,增幅约405.93%。同时,参与中国创业投资的资本属性,也呈现多元化,具体表现为不仅有政府资本,民间资本与国际资本也积极参与其中。例如,1999年至2000年间,北京创业投资协会、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以及上海市创业投资企业协会的相继成立,标志着社会创业投资资本与政府创业投资资本之间的沟通平台已基本搭建成型。
总体来看,这一阶段中国创业投资的迅速成长,主要得益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中国政府为改善宏观经济所导致的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迫切需求。当然,也正是中央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所给予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创业投资的发展也充满信心,从而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趋势。 2001年美国互联网泡沫的破裂,导致中国资本市场的各类股指指数拦腰折半。基于此,作为创业投资资本最佳退出途径的创业板市场,被再次延迟推出甚至变得遥遥无期。同时,那些刚刚走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阴霾的创业企业,其盈利能力显然没有完全恢复,这就意味着创业投资资本在短期内无法实现增值退出而被固化在盈利能力较弱的创业企业中。毋庸置疑,寄望于依托创业板市场实现资本退出的创业投资公司,因资本短期内无法增值退出就此陷入困境。
相应的,中国创业投资在2001年之后也陷入了发展的低谷阶段,期间大量创业投资公司因资本无法收回而纷纷倒闭破产。据统计,从2001年至2004年期间,中国创业投资公司的数量从323家减少到304家,管理的创业投资资本也从619.3亿元下降至617.5亿元。当然,政府在这一阶段也进行了一些制度创新,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2004年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市场的推出。中小企业板主要服务于高成长性、高技术型中小企业,这就为创业企业获取和整合资源提供平台,也为创业投资公司实现资本增值退出开辟了新渠道,这促进了中国创业投资的发展。 2005年是中国创业投资发展史上的分水岭,也是中国创业投资步入快速膨胀阶段的元年,主要表现为一系列制度建设为中国创业投资发展形成有效支撑。200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共同颁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就创业投资公司的组建设立和投资运行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允许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用以引导创业投资公司的投资行为,对创业投资公司发展形成示范效应。
2006年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07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将“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事业”和“建立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纳入到国家科技发展战略,为创业投资事业提供了政策保障。同年,中国证监会出台相关文件,允许中关村科技园区试点试行非上市公司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拓宽了创业投资资本的交易和退出渠道。
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9年,孕育十年的创业板市场在深交所正式推出,为创业企业发展和创业投资资本增值退出开辟了新路径。应该说,这是中国创业投资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对激励中国创业投资公司和创业企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005年之后的中国创业投资呈现三大特点:第一,创业投资公司数量及其管理资本总额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从2005年到2011年,中国创业投资公司的数量由319家上升至882家,所管理的投资资本总额由631.6亿元扩大至3198亿元。第二,创业投资资本的来源趋于多元化。这一时期,创业投资资本来源由政府和国有独资公司所垄断的格局被打破,一些非国有企业、银行、外资以及个人资本逐步进入创业投资行业。第三,科技园区创业投资发展资金与创业投资资本相结合。受《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的影响,北京、上海、苏州、天津等地纷纷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引导民间创业投资资本有效运作,从而大大提高了创业投资资本的使用效率。 中国创业投资公司在经历了2005-2010年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经过2010年的非理性发展与过度膨胀之后,自2011年开始,受国内经济增长放缓以及资本市场低迷的拖累,再次陷入深度调整阶段。据统计,2010年的中国创业投资公司的平均退出回报率为10.77倍,2011年就下降为9.16倍,截至2012年,中国创业投资公司的退出回报率已经下滑至6.93倍,3年间下滑30%;不仅如此,在整体投资回报率方面,2012年的整体投资回报水平处于低位,其中50倍以上回报倍数仅有3笔,其余每笔投资的账面回报水平大多在30倍以下。
尽管这一阶段的中国创业投资公司再次陷入发展困境,但在总体规模方面,一直保持着较高速度的增长。同时,为了规范创业投资的发展,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于2011年1月和11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应该说,这些文件的颁布,对规范创业投资公司的市场行为,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❼ 风险投资(VC)与PE、天使投资有什么区别

从狭义的角度来分析不同点,天使投资(Angel Investment)、VC(Venture Capital)和PE(Private Equity)的主要区别在于投资介入的阶段不同。

(1)天使投资主要投资早期创业公司;

(2)VC投资中期高速发展型创业公司;

(3)PE介入即将上市或被兼并收购的成熟企业。

可以说,VC接天使投资的盘,PE接VC的盘,IPO(上市)接PE的盘。

投资阶段的不同决定了他们以下不同的特性:

1、投资策略

(1)天使投资投资主要看人,创始人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的好坏。早期项目往往只是一个idea,无法完全靠实际运营情况来检验商业模式的准确性。天使投资人只能根据创始人靠谱程度,以及对行业的理解来进行判断。经常听到某天使投资大佬和创业者聊了3个小时,最后一拍桌子说:“你这个人靠谱,这个项目我投了!”虽然有些夸张,但“识人”确实也是天使投资人在决策时非常重要的考量。

天使投资金额一般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具体的额度需要根据投资人和创始人双方协商的项目估值按照比例进行投资。

(2)VC投资需要综合考量项目创始团队和业务数据,由于VC阶段的项目是在拿到天使投资之后运作了一段时间,通过运营数据可以对商业模式进行部分的验证,此时VC投资人则会根据行业分析、竞争优势和壁垒、创始团队搭配、业务数据、产业上下游等各方面综合考量作出最终的投资决策。

投资金额从百万到上亿元不等。

(3)PE投资面向成熟的企业和成熟的市场,对投资人的行业资源要求较高。投资策略上,往往根据行业分析发现具有上市潜力或者有被兼并收购可能性的公司。成功入资后,借助PE公司的资源优势,支持被投企业上市或被收购,实现退出并获得高额回报。

投资金额起步几千万,多则数十亿。

2、资金来源

天使投资最初是一些高净值人群,像徐小平、雷军、蔡文胜都是很早就活跃在业内的天使投资人。随着最近几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的带动下,涌现出一大批天使投资基金,市场也在逐步的完善。逐步也有大的VC和PE基金向天使投资阶段涉足。

VC和PE的发展时间较长,资金来源比较丰富,高净值个人、专业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

国内普遍基金的运作模式采用合伙制,由GP和LP构成,GP(General Partner)负责基金运营和投资决策赚取管理费和小部分收益, LP(Limited Partner)作为出资方不参与基金管理决策,但是享受基金的大部分收益。

3、风险和回报

天使投资无疑是“单个项目的回报”最高的。早期项目估值低,一旦项目成为了独角兽,百倍千倍的回报完全可以实现。一版情况下项目如果没有5倍、10倍的回报,都不好意思拿出来和同行说。但是对应风险也是非常高的。比如,天使投资人一年投10个项目,其中有9个血本无归,只靠成功的那个项目赚了百倍收益来弥补9个的亏损,这种情况也是时有发生。

VC和PE投资随着公司估值不断上升,单个项目的回报倍数越低,相对投资成功的概率会比天使投资高不少。

PS:再说一说他们的相同点,从广义的角度到来说,天使投资、VC和PE都属于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英文表达也是Private Equity)

这里的“私募(Private)”有两层含义:

(1)筹备资金的方式必须是非公开募集的。由于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相当大,而且资本回收期很长,对于投资人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有非常高的要求,所以不能面向普通百姓公开募集。

(2)投资的标的资产是非公开发行的公司股权,通过标的公司的高速成长,赚取股权增值的高额回报。

从整个金融市场的角度来看,私募股权投资只是“另类投资(Alternative Investment)”的一种形式,也可以理解为非主流投资。据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4月底,国内共有超过21000支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超过5.5万亿。根据投中数据显示,2016年度,私募股权投资额超过6800亿。其实私募股权投资占整个金融市场比重还是非常小的。

(7)创投退出回报倍数扩展阅读:

1、风险投资(英语:Venture Capital,缩写为VC)简称风投,又译称为创业投资,主要是指向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取得该公司股份的一种融资方式。风险投资是私人股权投资的一种形式。风险投资公司为一专业的投资公司,由一群具有科技及财务相关知识与经验的人所组合而成的,经由直接投资被投资公司股权的方式,提供资金给需要资金者(被投资公司)。

风投公司的资金大多用于投资新创事业或是未上市柜企业(虽然现今法规上已大幅放宽资金用途),并不以经营被投资公司为目的,仅是提供资金及专业上的知识与经验,以协助被投资公司获取更大的利润为目的,所以是一追求长期利润的高风险高报酬事业。

2、市盈率(Price earnings ratio,即P/E ratio)也称“本益比”、“股价收益比率”或“市价盈利比率(简称市盈率)”。市盈率是最常用来评估股价水平是否合理的指标之一,由股价除以年度每股盈余(EPS)得出(以公司市值除以年度股东应占溢利亦可得出相同结果)。

计算时,股价通常取最新收盘价,而EPS方面,若按已公布的上年度EPS计算,称为历史市盈率(historical P/E);计算预估市盈率所用的EPS预估值,一般采用市场平均预估(consensus estimates),即追踪公司业绩的机构收集多位分析师的预测所得到的预估平均值或中值。何谓合理的市盈率没有一定的准则。

3、天使投资是权益资本投资的一种形式。此词源于纽约百老汇,1978年在美国首次使用。指具有一定净财富的人士,对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高风险的初创企业进行早期的直接投资。属于自发而又分散的民间投资方式。这些进行投资的人士被称为“投资天使”。用于投资的资本称为“天使资本”。

天使投资是风险投资的一种形式,在根据天使投资人的投资数量以及对被投资企业可能提供的综合资源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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