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委託授權 » 偵查階段會見委託書

偵查階段會見委託書

發布時間: 2021-03-05 09:56:50

Ⅰ 偵查階段律師如何會見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被關押進看守所,在判決之前,辯護律師可以持律師執業專證書、律師屬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Ⅱ 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嫌疑人時可以讓嫌疑人簽一些民事上的文件嗎 有無這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

不可以。

刑事案件在偵查階段會見都不受限制,只要正當上班時間都可以會見;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但所有的刑事案件,在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會見不受限制,具體次數要根據辦案需要、辯護需要而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四十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關情況,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律師在偵查期間會見,有權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的罪名,了解偵查人員有無刑訊逼供或以威脅、引誘、欺騙的方法違法收集證據的行為。

(2)偵查階段會見委託書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律師與當事人的信任關系有時並非一次會見就能夠建立,因此在第一次會見時不宜操之過急,有時需幾次會見加深雙方的信任關系之後再展開涉及案情的深入溝通。

2、會見中應體現對當事人的尊重,及雙方地位的平等性。比如稱、語氣等。同時個案的當事人不同,會見時所使用的語氣、表達方式應各不相同。

3、會見時,除了知曉當事人接受訊問的內容外,還需讓當事人知道律師在本階段能做哪些事,起什麼作用。

4、若當事人有轉達家人的話語,應進行甄別,不能甄別有無風險或確定有風險的應向當事人釋明不予轉達,無風險的則可以轉達。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偵查階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刑事案件

Ⅲ 公安階段委託,律師會見後,是否必須提交委託書和公函

按照現在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階段律師介入,一般案件會見不再需要公安機關批准,而且因為公安偵查階段,證據尚未固定,只能告訴律師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所以實踐中很多律師和律所都不給公安機關提交委託書和公函了,也即不是必須要交了。當然如果你交了,公安一般也都會接受的。

Ⅳ 哪些案件律師在偵查階段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

刑事案件立案後,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這項權利,偵查人員在訊問時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律師。

但應當指出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4)偵查階段會見委託書擴展閱讀:

偵查階段律師可以做哪些事情

一是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幫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法律規定,解釋有關法律問題。律師提供法律咨詢,不能理解為僅僅宣讀法律條文或者對法律條文本身進行解釋,也不能理解為僅僅回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問題,對與犯罪嫌疑人有關的法律問題,不論其是否向律師提出,律師都有責任提供幫助,如告知其應有的訴訟權利及有關法律責任等。

二是代理申訴和控告,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關部門訴說冤情、進行申辯,控告偵查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權利的行為等。律師代理申訴、控告,需經犯罪嫌疑人同意,但對犯罪嫌疑人因患重病不能申訴、控告,或者因受威脅不敢申訴、控告的,律師也可以主動為其申訴、控告,以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三是對於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Ⅳ 律師到北海會見偵查階段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拿到犯罪嫌疑人本人簽字的授權委託書方能會見急!!

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均可以以書面形式申請聘請律師。公安機關批准後就可以約定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了。

Ⅵ 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犯罪嫌疑人要提交什麼材料

辯護律師在任何階段會見都是: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Ⅶ 在偵查階段,律師親屬可以會見嗎

不可以。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或逮捕期間,只可以辯護律師本人會見,律師不可以在會見時帶上犯罪嫌疑人的親屬進行探視的。

Ⅷ 刑訴中,辯護人(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問題

現在一般的看法是,律師法修改後,對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會見時,仍應獲得批准.

按我的理解,原來的刑訴法及六機關規定中,也沒有明確規定普通刑事案件中,律師會見被羈押當事人需批准.只是以前實踐中,這種律師會見當事人要經過安排的慣例,是長久形成的潛規定.

新律師法33條的出台,只是明確了律師會見當事人的許可權,不需要相關機關批准,憑"三證"即可,並明確規定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保障了律師的會見權,有利於保障律師及時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並及時了解案情.

樓主所說的新法優於舊法當然是對的,但也要看到特別規定也優於一般規定啊,
我認為對於涉及國家秘密案件的會見方式,這屬於特別規定,所以,依舊適用刑訴法和六機關規定中關於涉及國家秘密案件會見當事人的規定.

Ⅸ 辯護律師在偵查階段要求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需提供以下哪些證件

當然可以。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下: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點擊看詳細回第三十三條答人民法院應當足以保證的權利辯護被告運動刑事訴訟法第32條的規定。但是,下列人員不得委託作為一名後衛:
(一)已宣告緩刑判決中尚未完成的執行;
(二)法律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無行為人或能力有限的能力;
(4)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服刑人員;
(5)人民醫院陪審員;
(6),並希望聽到的情況下,任何人的結果;
(7)外國人或無國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規定,一個人,如果是被告人的近親屬或監護人,被告作為人民法院的後衛可能允許委託。
第34條律師,人民團體,建議由被告和被告的監護人公民,親戚朋友的單位,受委託的人民法院的捍衛者應核實其身份和辯護律師。

熱點內容
重百超市供應商系統 發布:2021-11-27 07:59:12 瀏覽:259
成都瓦爾塔蓄電池經銷商 發布:2021-11-27 07:59:09 瀏覽:828
寧波辦公用品供應商 發布:2021-11-27 07:59:05 瀏覽:753
廣州人人店經銷商 發布:2021-11-27 07:59:03 瀏覽:49
旺旺上海經銷商 發布:2021-11-27 07:58:59 瀏覽:362
三折門上海經銷商 發布:2021-11-27 07:58:20 瀏覽:207
澳洲保健品代理商 發布:2021-11-27 07:58:17 瀏覽:728
木旯代理商 發布:2021-11-27 07:58:15 瀏覽:464
供應商開發年度總結 發布:2021-11-27 07:58:07 瀏覽:578
湯臣鈣片代理人是誰 發布:2021-11-27 07:56:27 瀏覽: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