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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使用虛假的授權委託書經追認

發布時間: 2021-03-01 18:15:42

Ⅰ 從授權委託書開始就假冒原告簽名的虛假訴訟應該到哪個部門申訴刑事

授權委託書必須由委託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簽字才有效。授權行為是一種單方行為,受託人只需要拿著《授權委託書》代理即可。偽造授權委託書本身並不能侵權侵犯他人權益,如果不與他人從事法律行為,光偽造授權委託書,對他人不產生任何影響。如果利用偽造的授權委託書,則既可能發生合同責任,也可能產生侵權責任。
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只能適用於刑事訴訟中,民事訴訟中是沒有偽證罪的。
對代簽授權委託書行為可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此刑事責任方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關於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中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審判活動,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不宜以詐騙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偽造證據時,實施了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有指使他人作偽證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妨害作證罪追究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方面,受損害的一方可以依據《民法通則》第一零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要求偽造證據、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分析《合同法》48、49、122條:
《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第四十九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第一百二十二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行為人持偽造的授權委託書無疑屬沒有代理權,依據49條,可能因表見代理而使法律行為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擔合同的權利義務。依據48條,如果被代理人不追認,則由行為人承擔合同責任。如果因行為人違約而侵害相對人權益,構成責任競合,相對人可選擇向行為人主張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Ⅱ 偽造授權委託書是什麼侵權行為

偽造授權委託書本身並不能侵權侵犯他人權益,因偽造授權委託書,如果不與他人從事法律行為,對他人不產生任何影響。如果利用偽造的授權委託書,則既可能發生合同責任,也可能產生侵權責任。分析《合同法》48、49、122條:

《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第四十九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第一百二十二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行為人持偽造的授權委託書無疑屬沒有代理權,依據49條,可能因表見代理而使法律行為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擔合同的權利義務。依據48條,如果被代理人不追認,則由行為人承擔合同責任。

如果因行為人違約而侵害相對人權益,構成責任競合,相對人可選擇向行為人主張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2)律師使用虛假的授權委託書經追認擴展閱讀

委託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1. 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 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系;

3. 委託的原因;

4. 委託的許可權(委託許可權要明確、具體);

5. 委託期限;

6. 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7. 其他應明確的內容。

Ⅲ 律師向法院提交虛假授權委託書,應承擔什麼責

需要由委託人的簽字,你如果能證明是假的,那就是無權代理。到司法局投訴律師

Ⅳ 代理律師委託書虛假

授權委託書必須由委託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簽字才有效。授權行為是一種單方行為,受託人只需要拿著《授權委託書》代理即可。偽造授權委託書本身並不能侵權侵犯他人權益,如果不與他人從事法律行為,光偽造授權委託書,對他人不產生任何影響。如果利用偽造的授權委託書,則既可能發生合同責任,也可能產生侵權責任。
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只能適用於刑事訴訟中,民事訴訟中是沒有偽證罪的。
對代簽授權委託書行為可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此刑事責任方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關於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中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審判活動,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不宜以詐騙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偽造證據時,實施了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有指使他人作偽證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妨害作證罪追究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方面,受損害的一方可以依據《民法通則》第一零六條第二款的規定,要求偽造證據、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分析《合同法》48、49、122條:
《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第四十九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第一百二十二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行為人持偽造的授權委託書無疑屬沒有代理權,依據49條,可能因表見代理而使法律行為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擔合同的權利義務。依據48條,如果被代理人不追認,則由行為人承擔合同責任。如果因行為人違約而侵害相對人權益,構成責任競合,相對人可選擇向行為人主張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Ⅳ 律師偽造授權委託書

一審的委託書不能代替二審的,在這種情況下也不能要求法院重審。如果律師在這個問題有過錯,你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反映。因律師過錯給你造成的損失你可以要求有過錯的律師給你賠償。

Ⅵ 我在律師事務所留有授權委託書被律師私自用了該怎麼辦

建議您收集證據,到律協去投訴。

Ⅶ 律師未經我本人同意,有人假用了我的名義對律師做了授權,去看守所看

律師行抄為屬於無權代理,其法律後果應當由律師承擔;代理人(律師)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本方)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如果對本方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賠償。


法條鏈接:《民法通則》第六十六條

1、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2、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4、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Ⅷ 律師偽造授權委託書的行為是否會被吊銷執業證

是的,會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九條之(三)的規定:
第四十九條
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影響依法辦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介紹賄賂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四)故意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的;
(五)接受對方當事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託人權益的;
(六)擾亂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擾訴訟、仲裁活動的正常進行的;
(七)煽動、教唆當事人採取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決爭議的;
(八)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的;
(九)泄露國家秘密的。
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第五十一條
律師因違反本法規定,在受到警告處罰後一年內又發生應當給予警告處罰情形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處罰;在受到停止執業處罰期滿後二年內又發生應當給予停止執業處罰情形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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