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代理人派出所民警
㈠ 原告起訴被告的代理人誹謗罪在公安局。
起訴誰就要在起訴狀上明確被告個人信息,其他人信息沒用
誹謗罪屬於自訴案件,直接去法院起訴
《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
第一條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⒈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
⒋侵佔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㈡ 辦案民警能否擔任行政訴訟代理人,法律依據是什麼
根據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行政機關對於行政訴訟可以由機關負責人或指派機關相關工作人員,代錶行政機關出庭應訴。但是行政相對人可以對對方代理人提出質疑或要求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迴避
㈢ 不是律師,被告代理人可不可以到派出所調取被告資料
一般個人資料不是隨隨便便誰都可以調取的,你可以找個律師幫你,聽說律伴上的律師都是持有證件的。你可以先去咨詢下。
㈣ 被告是公安局派出所的民警可作代理人嗎
您好,在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中,單位的工作人員是可以作為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的,
按照民訴法第58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行政訴訟法》第29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為訴訟。律師、社會團體、提起訴訟的公民的近親屬或者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以及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㈤ 派出所民警向原告提供被告身份信息犯法嗎
不犯法。
屬於法律許可范圍內。
㈥ 派出所民警立案後多久通知被告者
不要為此類事,找自我不明的煩惱。
公安機關辦案一定會遵守公安部125號令、127號令、146號令的,會按程序、時效告知的。
㈦ 被告人唐某,男,28歲,某鎮派出所民警。被告人陳某,男,22歲,某鎮派出所民警。1998年3月20
被告人唐某,男,28歲,某鎮派出所民警。被告人陳某,男,22歲,某鎮派出所民警。1998年3月20?民警做什麼壞事了
㈧ 不是律師,被告代理人可不可以到派出所調取資料
1、民事中非律師不可以去派出所調取證據,如果需要調查,憑借立案受理書委託律師調查。
2、刑事中只有律師享有調查取證權。其他辯護人只享有申請調查取證的權利。刑訴39.41條明確規定。
㈨ 派出所民警簽好字讓被告人簽字算不算違法
不算違法。筆錄中。很多地方需要民警簽字。犯罪嫌疑人簽字的地方。所以很多地方是需要民警和犯罪嫌疑人一起簽字的情況
㈩ 沈陽公安派出所民警向著被告人怎麼辦
找到證據,實名舉報。中央的人下周入駐在沈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