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品代理商
㈠ 經銷與代銷的區別
區別如下來:
(1)經銷商通過買賣源活動獲取的是利潤,而代銷商通過買賣活動獲取的收益應該歸於委託人,其只能因此而獲得行紀或寄售合同規定的傭金。
(2)經銷商對進行交易活動的商品擁有所有權,而代銷商對自己代銷的商品沒有所有權,只享有佔有權。
(3)經銷不僅存在於商品銷售過程中,而且還可以運用於商品的采購過程;而代銷則只能存在於商品的銷售過程中。
㈡ 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
區別如下:
1、經銷商有獨立的經營機構,代理商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2、經銷商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代理商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3、經銷商能獲得經營利潤,代理商是賺取傭金(提成)。
4、經銷商可以多品種經營,代理商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5、經銷商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代理商供貨權力較大。
(2)貨品代理商擴展閱讀:
1、代理商可以是代理單一品牌或多個品牌,一般為單一品牌;分銷商一定是代理眾多品牌,比如世平分銷,龍臨分銷;經銷商是個比較籠統的稱謂,經銷商包括代理商、分銷商還有單純的貿易商(可以從生產廠家也可以從其他地方獲取貨源)。
2、代理商是分銷商也是經銷商,但是分銷商和經銷商不一定是代理商。分銷商和經銷商沒什麼區別。
3、分銷是一個銷售方式概念.分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
4、分銷商廣義上包括代理商經銷商;代理商與經銷商存在是否獲得授權.當然,代理商也有分較多性質代理.。
5、主要從產品所有權上區分: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品牌代銷傭金。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
6、分銷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
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銷售部分產品,原廠會返利之類。代理商在國外有的也叫分銷商。代理商的支持者是原廠(對於單個品牌存在唯一),我們一般理解的分銷商和經銷商是整合市場資源,為客戶服務,多個點的支持!
7、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它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㈢ 經銷商和代理商有什麼本質區別
本質區別:
利潤不同:經銷商,是用錢向企業進貨再轉手賣出去,所得到的利潤則是其中的利差;代理商,僅僅是作為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來幫助企業將產品銷售到市場上,並不具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只能得到相應的傭金酬勞,相比之下,經銷商的商業風險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渠道不同:經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
所有權不同: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
流程不同: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代表廠家處理業務,銷售部分產品,原廠則會返利,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
限制不同:經銷商對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沒有限制,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
經營不同:經銷商作為一個獨立經營機構,能夠經營多個品種,並且幾乎不受供貨商的限制,自主空間和利潤都較大;而代理商卻不一定是獨立機構,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接受供貨商的控制和制度。
(3)貨品代理商擴展閱讀:
一般說到的代理商,僅僅是作為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來幫助企業將產品銷售到市場上,並不具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只能得到相應的傭金酬勞。而經銷商則是用錢向企業進貨再轉手賣出去,所得到的利潤則是其中的利差。
可以把經銷商理解為是花錢向企業進貨的單位,企業將產品賣出給經銷商之後便與之沒有利益牽扯;而代理商則只可能需要支付給企業相應的保證金,不需要負責銷售產品的費用,等到產品賣出去了,便可以從企業那裡得到一筆傭金。相比之下,經銷商的商業風險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另外,經銷商作為一個獨立經營機構,能夠經營多個品種,並且幾乎不受供貨商的限制,自主空間和利潤都較大;而代理商卻不一定是獨立機構,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接受供貨商的控制和制度,僅僅能賺取利潤與提成點。
雖然說經銷商和代理商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兩者在銷售渠道上,也是能互相滲透的。在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渠道途徑上,經常會有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參與,同時代理商和經銷商也會建立起下級代理商和分銷商的模式,通過層級的增多,逐步擴大自己業務管理。
㈣ 做代理商需要什麼條件
1、你要代理商的允可證。
2、合法的經營手續,營業執照,最好要有機算機的證書,
同時給以下參考:
現在翻開報紙、雜志,到處是尋找產品代理的廣告。有些人對此類廣告抱著本能的排斥心理,以為都是騙子,其實並非如此。這里同樣隱藏著一座座金山,關鍵是你要有眼光。選擇產品代理,最重要的是看清代理產品的發展前景。成熟的產品是不需要滿世界打廣告來尋找代理的,不打廣告也會有許多代理人找上門來。
打廣告招代理的產品,一般都是尚處於市場拓展階段的新產品,因而如何判明產品的市場前景,也就是產品之於代理商的「錢」景,是一門學問。
這里有幾條原則可供參考:
其一,就是盡量不做大公司和成熟產品的代理,因為這類產品一般市場穩定,但利潤空間小,條件苛刻,非實力雄厚者不能承受,上班族更難以問津。
其二,選擇產品,必須是真材實料的,必須是正規企業生產的,最好經相關部門認證的有合法手續的產品。其中是否存在市場,可由其產品的功能和廣告支持力度來判斷。
其三,產品的獨特性與進入門檻要高。有些產品很好,但太容易仿造,結果市場一打開,跟風者一哄而上,市場很快又垮掉,這時候最吃苦的除了廠家,就是代理商,這樣的例子我們見過很多。產品的獨特性如何,是否容易仿造,可以根據產品原材料的來源是否珍稀、獨有,產品的技術含量等等來判斷。
其四,最好直接與生產廠家接觸,而不要做二手甚至三手的代理商,除非生產廠家有特殊要求。
如果打算做二手、三手代理商,那麼:
一要考慮上級代理商留給你的利潤空間是否足夠。
二要考慮上級代理商的人品與信譽。
三要考慮上級代理商與生產廠家的關系。
上級代理商人品不好,信譽不佳,很可能在你打開市場局面後將你丟掉,以便獨食其利;上級代理商與生產廠家關系不好,廠家炒掉上級代理商,也很可能會使你前功盡棄。總之,在這個問題上,要抱一種「害人之心不要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的態度。
㈤ 代理商和經銷商有什麼不一樣
我們一般說到的代理商,僅僅是作為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來幫助企業將產品銷售到市場上,並不具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只能得到相應的傭金酬勞。而經銷商則是用錢向企業進貨再轉手賣出去,所得到的利潤則是其中的利差。
所以我們可以把經銷商理解為是花錢向企業進貨的單位,企業將產品賣出給經銷商之後便與之沒有利益牽扯;而代理商則只可能需要支付給企業相應的保證金,不需要負責銷售產品的費用,等到產品賣出去了,便可以從企業那裡得到一筆傭金。相比之下,經銷商的商業風險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拓展資料: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㈥ 代理商和經銷商是什麼意思有何區別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和經銷商區別如下:
1、利潤不同
經銷商,是用錢向企業進貨再轉手賣出去,所得到的利潤則是其中的利差;代理商,僅僅是作為企業與市場之間的中介,來幫助企業將產品銷售到市場上,並不具有該產品的所有權,只能得到相應的傭金酬勞,相比之下,經銷商的商業風險要比代理商的要大。
2、渠道和所有權不同
經銷商是一個中轉站,一個製造企業將產品委託中轉站銷售,類似於貿易商,自由貿易;代理商是受製造企業授權在一定區域時間終端等進行銷售。經銷商對產品有所有權;代理商一般沒有所有權,只收取傭金。
3、流程不同
經銷商(能夠在原廠拿到貨的貿易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不會返利;代理商得到原廠授權,代表廠家處理業務,銷售部分產品,原廠則會返利,得到原廠授權,銷售全線產品。
4、限制不同
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無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樣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大的代理商或廠家有某些在銷售額,產品價格等方面的特別約定;
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分為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等,又分為獨家代理,總代理,分級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
㈦ 批發商和代理商有啥區別
批發商是指向生產企業購進產品,然後轉售給零售商、產業用戶或各種非營利組織,不直回接服務於個人消費答者的商業機構,位於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
批發商的概念是以前對商人的一種叫法,已經逐漸趨向於被淘汰。顧名思義,批發就是一批批進貨,然後往外一批批地發。可見這樣的生意沒有什麼計劃,只是一個貨物買賣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發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沒有服務終端意識的坐商。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慣例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㈧ 什麼叫代理商,主要負責什麼
經銷商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代理商主要分為總代理、區域與分品牌代理、總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級分公司等。代理商
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
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
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這樣,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
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
管理等各項職能。